COP 27 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的

歷史性決議 

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的歷史性決議 

COP 27 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的歷史性決議 

COP (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指的是締約方大會。「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是指聯合國氣候變遷網要公約的締約方大會,是世界上最重要的氣候峰會,每年召開一次,由197個締約國討論如何共同應對氣候變遷。每年由不同政府主辦COP。 


COP的重要性不言而喻,1997年於日本京都舉辦的COP3,最後通過《京都議定書》.針對溫室氣體定出具體減量目標;2015年於法國巴黎舉辦的COP21,各國簽署 《巴黎協定》( Paris Agreement ),最重要的目標是在本世紀末前,致力將全球升溫控制在攝氏1.5度內,至少在攝氏2度內。 

今年2022年是COP第27屆,11月6號至18號於埃及辦理。

COP27的目標及重點:從承諾走向實踐 (能源危機、碳定價、氣候賠償),標語是「Together for implementation」(共同實施),今年很重要的議題是述求「氣候正義」,建立 [#Just_And_Ambitious ] 標籤。 

氣候災害可獲道德賠償

本次COP 27會議完成的歷史性重要決議是聯合國將設立設立「損失與損害」(Loss and Damage)全球基金,為碳排放量不多但是卻飽受氣候災害影響甚鉅的窮國提供財政援助 (如2022年夏天被世紀洪災吞沒約1/3國土的巴基斯坦就是毀滅性氣候災難受害國的象徵)。此援助基金預計以一年的時間釐清運作細節後開始正式運作。 


長遠來看,如何通過減少化石燃料的使用,減少由溫室氣體大量排方引發的極端氣候事件亦需根本化的由各排放大國/產油國來積極回應及處理,就此部分,本次的COP談判的決議事項則相對緩慢了。 

備注:台灣人均排碳全球第19高 (2021每位台灣人年平均排碳10.77噸,高於新加坡、中國) 

不完美的團隊札記

我們將restyle2050團隊的行動、觀點、目標、理念、歷程、意識、觀察與生活,通通紀錄於此。

期許能多一些影響,讓我們離永續的目標更近一些。